分享好友 行业资讯首页 频道列表

总局答复|关于花生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问题

2022-11-03 13:562900

 总局你好,关于花生油酸价不符合GB/T1534-2017《花生油》标准的问题,产品标注等级为一级,产品酸价项目实测值为2.2,不符合一级标准,符合二级标准。请问是按虚假标注处理还是按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处理?依据《食安法》还是《产品质量法》处理?产品未流向市场,只是作为福利发放给了员工又该如何定性?

 

  答

 

  一是食品监管和执法一直按照“四个最严”的要求开展工作,对待食品违法行为应当坚持最严厉的处罚;按照特殊法优于一般法的原则,所有食品监管和违法行为的处理都应当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优于其他法律来处理。 二是食品检验发现的产品不符合标签明示的推荐性标准,就是不符合标签标识规定,应当是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第71条规定,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25条处罚。 三是产品未流向市场作为福利发放,但是企业仍然存在生产不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规定食品的行为,还应当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第125条处罚。关于处罚幅度,由办案部门根据具体情形自由裁量。


反对 0
举报 0
收藏 0
打赏 0
评论 0
秋季首场特大型食品展会开幕,2024上海秋季全食展迎来开门红!
选品旺季来袭,2024上海秋季全食展开幕人气破新高!

0评论2024-08-22511

夏季这样吃 轻松赶走体内寒湿
随着夏日的到来,高温和潮湿的天气常常让人感到不适。在中医理论中,寒湿是一种常见的体质问题,尤其在夏季,由于人们贪凉饮冷、食用生冷食物等因素,身体内的寒湿容易加重,影响健康。那么,如何在夏季通过饮食来赶

0评论2024-07-16646